3月17日,江苏省政务办在淮安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宣贯会。会上表示,取消电子招标文件费、取消或降低交易系统和交易工具使用费,已为企业节约资金1亿多元。2023年,江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通过完善智慧监管手段、推进智能辅助评标等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招标投标连接供需两端,是工程、货物和服务进入市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江苏建成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的质效和透明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5%以上,2022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总额为2.02万亿元,其中51.33%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额。
新修订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从3月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技术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不得收取费用;政府投资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交易工具提供交易服务,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2022年9月,省政务办要求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公共服务定位,对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整改。目前,电子招标文件费、政府投资建设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工具使用费已全面取消,市场化运营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工具降费幅度在50%以上。自2022年9月以来,上述取消收费与降费措施,已为参与交易的企业节约资金1亿余元。此外,随着电子保函的推广使用,去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约600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依然有改进提质的空间。“当前的主要矛盾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各方主体在使用过程中满意不满意的问题。”省政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江苏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将加强对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完善智慧监管手段,为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数据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持续推进智能辅助评标,提高评标效率;推进数字人民币在交易活动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