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入推进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省财政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执收情况,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查阅217个执收部门的2220套收费卷宗,对3450家企业开展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的问卷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均已完成退费和整改。
同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河北省深入分析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以下简称“三乱”)发生的原因,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若干措施》,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防范“三乱”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意见》明确了“三乱”的具体范围,将乱收费细化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执行降费政策、政府职责范围内事项由中介机构承担并收取费用等8类行为,将乱罚款细化为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或提高罚款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依据不充分随意罚款等8类行为,将乱摊派细化为强行让市场主体或基层单位分担费用、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有偿培训等5类行为。
《意见》通过5个方面20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收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分别是实行清单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法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源头治理。20项措施分别是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公示收费项目信息,压实征收主体责任,严格票据使用管理,全面落实降费政策,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罚没行为核查监督,定期开展常规督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充分用好社会监督,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加强学习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注重抓早抓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