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办法》正式印发,明确首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探索QFLP余额管理制,未来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扩大试点地区规定要求,进一步调整试点地区。作为外资投资的便利化举措,QFLP余额管理制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行,可以更好地将外资“引进来”,让海南自贸港成为外资投资中国的门户。据了解,QFLP余额管理制度是将基金管理人作为管理对象,通过项目质询和联席评审会议获得QFLP试点规模,基金管理人可在QFLP试点规模内自主设立试点基金,在QFLP试点规模内自由汇出、汇入资金。